请注意:本站只限发布司机招聘信息。 热线电话:1592311334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求职指南

试用期,公司可以毁约不?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11-10-16 作者:司机招聘网 浏览量: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毁约,那公司可以毁约吗?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劳动者,不具备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单方面辞退。如果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必须要有确实的证据。"毁约"的说法不恰当。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了,无需任何理由,用人单位应当在不超过3天的时间内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动者在试用期过后提出辞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30天后用人单位就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出钱为你做专业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那么你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如果有培训协议,并且单位有培训的发票,那么你提前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比如培训费2100元,约定了3年的合同,而你做了1年提出辞职,那么只要付剩余2年未服务年限所应分摊的费用,2100/3*(3-1)=1400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15923113346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0-203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重庆中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渝ICP备2022005838号-4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南兴路62号 EMAIL:admin#33655.net

Powered BY 33655.NET

用微信扫一扫